曾犯下多起掳人勒赎重案的「恶龙」张锡铭,遭判无期徒刑定谳,2007年在台南监狱服刑,狱中表现良好,他从2017年2月申请假释,5年来假释申请均遭驳回,今年2月间,他因不服法务部不予许可假释处分,向台南地院提起行政诉讼,然因未缴裁判费1000元,法官要求他于裁定送达后14日内补缴。
张锡铭5年来积极申请假释,台南地院指出,依监狱行刑法适用简易诉讼程序事件,徵收裁判费2000元,且适用行政诉讼法简易诉讼程序规定,裁判费用减徵2分之1,因此,张锡铭依规定需缴交裁判费1000元,由于他没缴,所以要求补缴。
由于张锡铭未依规定缴第一审裁判费1000元,院方裁定他于裁定书送达后14日内补正,如逾期未补正或补正未完全,即驳回诉讼。台南地院指出,张锡铭应是不知悉要缴交裁判费,如逾期没有补缴,即驳回诉讼,相信他能在期限内完成补缴。
台南监狱指出,张锡铭5年来前后申请多次假释,最近一次是今年2月,但仍遭到驳回,张锡铭为此向司改会申请协助。
发表意见
中时新闻网对留言系统使用者发布的文字、图片或檔案保有片面修改或移除的权利。当使用者使用本网站留言服务时,表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了解,且同意配合下述规定:
违反上述规定者,中时新闻网有权删除留言,或者直接封锁帐号!请使用者在发言前,务必先阅读留言板规则,谢谢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