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家住高雄的吴姓临时工,因见到友人的年轻妻子长相清秀甜美,长期都对嫩妻怀有遐想,竟然在家里自拍大量自穿女性内衣、裸露下体及自慰影片传给嫩妻骚扰,女方心生警觉后疏离,未料吴男竟又传讯恐吓要侵犯他而遭警方逮捕,桥头地院依恐吓罪,判处有期徒刑2月,得易科罚金,以1000元折算1日,可上诉。
根据判决书记载,吴姓临时工长期对友人的嫩妻老婆带有遐想,于民国109年3月12日至同年7月6日期间,透过脸书私讯方式,连续传送内有自己在住处内自拍裸露生殖器、穿戴女用内衣裤、手淫射精之猥亵照片、影片等给友人妻。
人妻收到猥亵照片及影片后,立刻心生警觉,与吴男保持距离并断绝往来,未料却引起吴男不满,另虚设假帐号,传送恐吓讯息「我想去强奸妳」、「妳回大社吗?」,让嫩妻极度恐惧,因此向警方报案。
高雄市警局妇幼队干员获报后,立刻持搜索票,前往吴男住处搜查,查扣手机和女用内衣裤、跳蛋、按摩棒等情趣用品。
审酌被告系有相当智识经验之成年人,仅因对告诉人怀有遐想,竟发送恐吓简讯,造成告诉人精神上恐惧,所为实不足取。而被告于警询及侦查中一再否认犯行,直到审理时才坦承犯行,且未能与告诉人达成和解及获取原谅,因此判处有期徒刑2月,得易科罚金,以1000元折算1日,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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