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于去年三读通过《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修正案》,明定警察机关得不再受理红黄线临停检举,但因行政院迟迟未公布施行日,造成仍有国人在法律三读通过超过两个月,仍因临停红线穿雨衣遭检举挨罚。国民党立委万美玲认为这是行政院怠惰,却是国人权益受损,因此她将提案修正《中央法规标准法》,行政机关最迟应于两个月内完成公布,逾期仍未公布,则自动生效。
万美玲指出,立法院于去年12月7日即三读通过「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修正案」,限缩检举达人检举权限,明定非对交通安全有危害性的违规,警察机关得不再受理,例如红黄线临停,且此修法总统府也于去年12月22日公布,只待行政院公告施行日,但行政院在总统府公布后,已经超过两个月仍未公告施行日期,致使新修正的法律至今仍未有效力,造成有民眾只是红线停车穿雨衣却仍遭到检举受罚,不仅影响民眾权益,更是藐视国会。
万美玲表示,立法院三读通过之法律修正案,在立法院审查时,行政院可以对修法内容充分表达意见,即便法律修正案在立法院完成三读通过后,行政院也可于10日内提起覆议,显示任何法律修正,都已经充分尊重行政院,如果行政院在法律三读通过且总统府也已公告后,仍迟迟不公布施行日期,那就是行政怠惰。
万美玲说明,现行「中央法规标准法」只规定如授权行政院施行日之法规,由行政院公布的施行日才开始有效力,等同即便立法院三读通过且经总统府公布之法律修正案,如果有授权行政院订定施行日,只要行政院不公告施行日,新修正的法律将没有任何效力。
对此,万美玲除要求行政院应尽速公布新修正的「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施行日外,同时为了避免行政怠惰,影响人民权益,万美玲也将提案修正「中央法规标准法第十四条」,明定法规授权行政院公布施行日期者,最迟应于两个月内完成公布,逾期仍未公布,则自动生效,避免未来继续发生因行政怠惰影响国人权益的事情。
发表意见
中时新闻网对留言系统使用者发布的文字、图片或檔案保有片面修改或移除的权利。当使用者使用本网站留言服务时,表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了解,且同意配合下述规定:
违反上述规定者,中时新闻网有权删除留言,或者直接封锁帐号!请使用者在发言前,务必先阅读留言板规则,谢谢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