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市兴中街民宅发生6死大火,承租客郑明光与房东庄丽卿起争执挟怨纵火报復,而庄妇做资源回收囤放杂物,火势一发不可收拾。台中地检署襄阅主任检察官卓俊忠今天表示,死亡6人均为住户,已有3人确认身分,郑及庄两人犯杀人既遂、杀人未遂及放火等罪,最轻本刑5年以上之重罪,并有事实足认有逃亡、勾串证人之虞,已向法院声请羁押禁见,经台中地院裁准。
卓俊忠指出,目前确认死者6人已全部确认均为大楼住户,除早先确认身分的66岁廖女、42岁叶男、43岁廖男外,令外观无法辨識身分死者,经採DNA作检测鑑定出炉,分别是64岁陈男、65岁许女及63岁张女,均已通知家属,将儘速完成相验程序。
卓俊忠指出,经检察官指挥警方搜证侦查,43岁郑男因生活琐事及屋租等情事与69岁郑妇起争执,6日下午在2楼电梯口附近放火,经延烧资源回收所堆积杂物,而造成6死6伤的不幸事件。
据了解,该大楼为7楼加盖的8楼建筑,庄妇使用、居住1、2楼,而3楼以上是出租套房。承租在8楼的郑男,在2楼电梯口纵火,是否因为伤害庄妇报復而做,却延烧酿成6死6伤的重大伤亡,仍待检警进一步调查。
全案检察官认定,郑男涉殺人既遂、殺人未遂、放火烧燬现有人所在建筑物等罪嫌重大;庄妇涉犯阻塞集合住宅逃生通道致死、废弃清理法等罪嫌重大,有逃亡、勾串证人之虞,认为两人有羁押的原因及必要性,向法院声请羁押禁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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