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担任导游工作的男子林明度,因失业缺钱花用,今年1月26日晚上7时许,在石牌捷运站旁的停车场,持电击棒喝令一名女子交出身上财物,女子大喊「救命」,所幸热心民眾追捕,协助员警逮捕抢匪,士林地检署侦结,依加重强盗罪未遂罪起诉。
63岁林男手持电击棒,见被害女子独自一人进入停车场,趁打开车门之际,上前按下开关,藉闪光、声响恫吓,企图抢走身上背包,所幸女子大叫,一旁路过的吴姓、日本籍男子工藤见状,先紧跟后方直到警方到场。
林男侦讯时坦承犯案,检察官根据现场监视器,经被害人、目击者指认无误,以及身上携带2支电击器、以及连帽外套都是犯案时穿着,确认林男犯案,认定携带凶器强盗未遂罪,依法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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