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局遭罚2万。 (翻摄高市劳工局网页/洪靖宜高雄传真)
新闻局遭罚2万。 (翻摄高市劳工局网页/洪靖宜高雄传真)
高雄市长陈其迈行程多,跟他跑行程的新闻局员工超时工作,遭劳工局开罚。(高市府新闻局提供/资料照)
高雄市长陈其迈行程多,跟他跑行程的新闻局员工超时工作,遭劳工局开罚。(高市府新闻局提供/资料照)

喊出市政「紧紧紧」的高雄市长陈其迈,让底下团队也得上紧发条,未料就有新闻局一名职工因为跟着陈其迈跑行程超时工作,单月连续加班超过46小时,违反劳基法延长工作时间规定,由于违法事证明确,高雄市劳工局依法开罚2万元。

高雄市劳工局于网站上公布今年二月违反劳动基准法公告,受罚单位赫见高市府新闻局,因违反劳动基准法第32条第2项,延长工作时间超过法令规定的一个月不得超过46小时,处分日期是去年12月16日,金额为2万元。劳工局表示该案是去年检查,发现109年12月有超时,经歷调查时间、意见陈述、确认违规事实及诉愿,最后才公告。

其实高雄市新闻局过去就曾向劳动部申请,提出的随同市长行程的专案摄影职工、临时人员及採访车驾驶须放宽,主要是因为该职业摄影会有后制、新闻突发性的工作情况,再加上高雄市幅员辽阔,来回时间长,申请列为责任制,但未通过。

劳工局会介入稽查包含专案检查、或是劳工检举等,主要针对劳工反应内容再比对出勤纪录等资料,由于该案违法事证明确,且新闻局未提起诉愿,高雄市劳工局依法开罚2万元,并呼吁不论公、私部门皆应遵守劳动法令之相关规范。

高雄市新闻局长董建宏11日受访表示,新闻局立场是维护劳动权益,绝不护短,所以当罚则罚,接获相关检举后第一时间启动相关劳资会议机制,同时也向劳动部申请比照1999年台北市政府案例,申请弹性工时,并透过劳资会议协商相关劳动权利,确保新闻局同仁的权益,目前相关依劳基法服务的职工,工时及加班状况都符合劳基法,也透过增补人力以及相关的劳动调度,确保劳动权利。

董建宏补充,会有超时状况以摄影师为主,所以增加人力,目前大概有3到4名的摄影官在轮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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