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8岁女童写信给蔡英文总统及台湾法官,央求「我想留在台湾」,因她的监护权已被判给义大利籍生父,最快14日将被带回国。律师吕秋远提出9点分析,「法官心证是最大变数」,吕表示,若真的有需要,他会想出办法。
这起台、义争女的跨国案件,一审原将抚养权判给台湾籍生母,更一审改判给义大利籍生父;女童预计14日出境,返回义大利。她写下给蔡英文的一封信,盼能留在从小生长的台湾。
律师吕秋远PO文分析,在处理监护权诉讼时,最麻烦的就是法官的「不定性」,因每一位法官重视的议题不一样,有人重视变动最小原则、有人重视幼年从母原则、有的则重视手足不分离或友善父母原则。
他针对这个案子提出9点分析:
1.婚后居住地很重要,通常法院会尊重原来生活的国家法律规定,一旦跨国婚姻跑到国外住,就要有孩子不会留在台湾的心理准备。
2.别以为外国公约没用,台湾政府经常会为了成为先进国家,向欧美国家看齐,自动配合。
3.若在国外居住,请不要在未经配偶同意下,把小孩带回国。通常这种行为,会被国外法院认定「诱拐小孩」。
4.如果在台湾居住,不要随便让配偶把孩子带回母国。
5.在台湾打诉讼,别太相信法院给予的暂时处分,避免给抢小孩的父母有可趁之机。
6.小孩的国籍很重要,当小孩取得配偶的国籍,在法律上就是他们国家的人。
7.法院应理解孩子被带走时,妈妈在异国孤苦无依的惨状,不要老想着公约条文。要是把「孩子带回台」当成不友善父母的证据,有点不近人情。
8.孩子的意愿固然重要,但这是在12岁以后才会比较明显的影响法院决定。
9.友善父母是互相的,法院不能老是要求某一方友善,却对另一方胡作非为视若无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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