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一名郑姓女骑士前年3月间不小心骑车撞上牵着脚踏车的老妇人,台南市警局交通大队谢姓员警到场处理时,藉机搭讪郑女有没有男友,还公器私用加LINE私约郑女,郑女觉得被骚扰向警局投诉,谢员遭记过调职,谢员不服处分,提起行政诉讼,遭高院驳回。
判决书指出,台南市警局交通大队的谢姓员警于2020年3月晚间至台南市一处路肩,处理郑姓女骑士撞伤牵脚踏车的吴姓妇女案件,后来郑女向警局投诉,称自己收到谢员骚扰,事后谢员被记过调职,并因不服处分,提起行政诉讼。
郑女于2020年4月写信至分局长信箱陈情,称3月替她处理车祸的谢员,发现她车祸当下在哭泣,安慰她时还询问一句「有没有男朋友?」,而4月1日晚间,她便收到一名昵称「Steven」使用者传来的LINE讯息,告诉她「流眼泪的女孩」、「你不过就是谎称单身的偽单身者而已」,郑女认为谢员私下用通讯软体LINE联络她,让她深深感觉受骚扰。
该分局接获陈情后,谢女已删除与Steven的对话纪录,虽调查人员无法直接确认「Steven」为谢员,但调查人员以自身手机与郑女手机同步比对之下发现,郑女的LINE帐号中「您可能认识的人」栏位中,确实出现谢员的帐号「Chun」,研判两者确为同一人,决议将谢员记过并调职。
对此,谢员喊冤,他该日到场替郑女处理案件后,向郑女开单,但郑女脸色不悦,且郑女罹患精神疾病,比常人更具报復心,所以才挟怨报復,透过写信到分局长的信箱诬陷他骚扰,否认有私下与郑女聊天。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透过对话纪录与郑女的指述认定,台南市警局的调查并无错误,且郑女原先不认识谢男,并无制作对话纪录诬陷对方的可能性;法官认为,谢员身为执法人员,却利用处理交通事故取得郑女的联络方式,用于与公务无关的追求、骚扰民眾,行为相当不检点,且使郑女感觉被骚扰,已损害警察机关的形象,认定警分局核处对其记过合法有据,驳回谢员上诉,判其败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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