埔里镇仁爱路圆环,13日凌晨发生火烧车事件,警方到场发现,30岁的萧姓男子酒后驾车,衝撞护栏引发火灾,造成车辆全毁及右脚骨折;萧男经酒测达0.64毫克,而且是第3次酒驾累犯,将待他出院进行侦讯后,移送南投地检署侦办。
埔里警分局副分局长陈志文表示,萧姓男子到埔里镇旅游,住在民宿,到朋友家中饮酒后,返回民宿途中,因为不胜酒力,在凌晨5点25分时,开车自撞圆环护栏引发火烧车,所幸,当时路过民眾及时救援,将他拖出车外,避免造成可能更严重的死伤后果。
萧姓男子经送医治疗,右脚骨折;员警对萧姓男子进行酒测,呼气酒精浓度达0.64毫克,将待他出院后,依公共危险罪嫌移送南投地检署侦办。
陈志文指出,萧姓男子在2015年、2019年各有酒驾判刑纪录,如今再发生酒驾肇事,依据刑法规定,属10年内再犯,可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30万以下罚金。行政罚部分,依据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35条规定,10年内驾驶汽车第2次酒后肇事累犯,处最高额12万以下罚锾,第3次以上者,按前次违反罚锾金额,每次加罚9万元且无上限,并当场移置保管车辆、吊销驾驶执照及道路交通安全讲习。
埔里警察分局提醒民眾「酒驾零容忍」,依据今年1月24日,立法院三读修正通过,加重酒驾刑罚及行政罚的相关规定,酒驾的刑责加重,请大家绝对要重视自己与他人安全,酒后不开车,并且劝造亲友不要酒驾,维护行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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