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县通霄镇镇长陈汉志涉嫌太阳能光电专区招租收受回扣,去年被依违反贪污治罪条例等罪嫌起诉羁押,他日前交保后递出辞呈,苗栗县府民政处14日证实此事,并指陈汉志辞职今天生效。
检调去年侦办陈汉志涉收光电业者回扣、贿赂一案,并发现他不法所得逾600万元,当庭逮捕陈汉志及前通霄镇公所秘书陈志豪、蔡弘懋3人,声请羁押禁见,苗栗地院开庭后裁准,直到近日以150万元交保,并限制住居。
苗县政府民政处指出,陈汉志还未判刑定谳,他交保后想復职都符合规定,不过他请托人递交辞职一书,因此县府今天受理其辞职书,由陈永贤代理镇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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