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陈姓科技业主任因不甘被游姓前女友分手,竟以LINE传送女方裸照给游女,以恐吓女方将上述不雅照传给其父和同事的错误方式,挽回这段感情。经游女提告,陈男认罪并以15万元与对方和解,台北地院于是依恐吓罪判处陈男3个月徒刑,缓刑2年。可上诉。
法院判决书指出,陈男、游女因故分手后,男方想要挽回,但女方坚持不愿復合,陈男于是持上述裸照要胁女方改变心意。2021年5月26日,传讯息及裸照恐吓游女「我们一起拍的,还是分享妳拍的,我让妳的新同事都认识妳,还有前男友」。
2021年7月29日、7月31日,陈男又传游父LINE帐号截图及游女裸照、影片给女方,再度恐吓「让我跟伯父打个招呼吧」,游女于是报警提告。陈男到案后坦承犯罪,被检方依恐吓罪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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