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7至11日国道施工车辆发生5起遭后方车辆追撞事故,造成施工人员1死2伤、用路人2伤。经查其中3件事故的肇事车辆均有使用「驾驶辅助系统」功能。高公局表示,国道上常有清扫路面、修剪植栽、处理散落物等养护作业,民眾开车不能过度信赖「驾驶辅助系统」,毕竟并非自动驾驶。
「驾驶辅助系统」指的是安装在车上的各种感测器,目的是让驾驶人掌握整车及外部环境因素,如车道偏离警示、防撞警示、夜视及适路性车灯等。
高公局表示,近期开启「驾驶辅助系统」车辆追撞国道移动性施工车辆事故频传,光是3月7至11日国道移动性施工车辆发生5起遭后方车辆追撞事故,经查,其中3件事故肇事车辆均有使用「驾驶辅助系统」,且从高速公路闭路电视摄影机影像画面得知,开启驾驶辅助系统的车辆,均无减速或、也没有变换车道闪避下,撞击施工缓撞车辆。甚至其中1件是施工人员在防护车辆遭撞后,下车布设交通锥过程中,遭同样是使用驾驶辅助系统地车辆撞击而死亡,造成该施工人员家庭破碎,亦造成另外2名现场作业人员受伤。
高公局呼吁,「驾驶辅助系统」并非自动驾驶,且有适用范围和条件限制;民眾行驶于国道应该时注意车前状况,即使使用「驾驶辅助系统」,必要时还是应该迅速介入操控车辆,切勿过度信赖「驾驶辅助系统」,以确保自身与他人安全。
高公局表示,国道为维持行车安全及用路品质,除了事故后需清扫处理外,平时亦需清扫路面、修剪植栽、处理散落物等养护作业。为维护国道施工车辆、事故处理班及用路人安全,高公局均要求落实相关交维布设规定,包括移动性施工车辆或事故处理车辆均需附挂缓撞设施,但附挂缓撞衝设施与一般车辆外型不同,有可能造成部分驾驶辅助系统车辆无法正确判断防御。
高公局提醒,行驶国道并开启「驾驶辅助系统」时,应随时注意车前状况并勿过度信赖驾驶辅助系统,以确保行车安全。若有双手离开方向盘或闭目休息的情况,将可依「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43条第1项第1款「…,或以其他危险方式驾车」,处6千到2万4千元罚锾,并吊扣该汽车牌照6个月。因而肇事者,同时吊销其驾驶执照,另并求偿相关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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