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产会认为救国团主任葛永光与翁姓主任秘书领2个月年终奖金并无理由,并驳回其差额。救国团今(18)日回应表示,年终评核系内部机制,属社会团体内部自主事务,党产会应回归劳基法规范,并尊重团体自治。

救国团表示,依据「社会团体工作人员管理办法」第10条规定,工作人员之考核由理事会订定实施。救国团援例将主任、主秘之考核送请理事长评定,并无违背相关法令规定,且已行之有年。并反问「党产会对救国团的工作并不了解,何以越俎代庖干预社团内部评鑑事宜?!」

救国团提到,年终激励奖金多寡是依据内部规定经层层严谨考核,并报经理事长核定。

救国团强调,救国团主任、主任秘书终年无休,不但无平日假日之区别,更无白天晚上之分,尤其在疫情期间,不但对外公益不停步(新冠疫情发生后,在主任主导下立即同意成为台湾第一家防疫旅馆,协助政府避免台北成为防疫缺口。

救国团也说,组织内部另外也成立「319乡镇全国公益连线活动」,不但捐血并致赠医疗物资,替医护、警消打气,同时推出线上公益讲座及线上学习课程,张老师更获得林育璘基金会「台湾奉献奖」等奖项,也配合政府政策,对内不裁员、不减薪,让同仁安心、放心工作。诸多努力终能维繫救国团营运于不坠,理事长为体恤主任、主秘辛劳,特依规定核定两人两个月年终奖金之激励,以资嘉勉,并无不妥之处。

救国团认为,党产会此举介入社团内部自治事务,极为不妥,但主任、主秘不愿为年终奖金一事与党产会争论,只是呼吁党产会应落实宪法保障之社团自治,同时不要随意将主观之意志及观点藉由特定媒体来扭曲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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