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50岁张姓男子19日凌晨在旗津区骑乘机车左摇右晃,巡逻员警见状立即按喇叭示意停车,但张男竟不理会员警反而持续前行,警员加速将其拦下后,闻到张男浑身酒味,随后张男致电狂向友人求救,无奈都没人到场关心,警方测得张男酒测值高达1.05mg/l,立即将张男依公共危险罪送办。
高市警鼓山分局中洲派出所员警19日凌晨0时许执行巡逻勤务,行经旗津区旗津三路时,发现前方骑乘机车的张男疑似精神不济,来回跨越车道边线,员警便加速上前将其拦停,随后员警闻到张男全身散发浓浓酒味,张男也坦承有喝了些洋酒,但坚称自己意识清楚,并没有酒醉。
警方欲对张男实施酒测时,张男却不断向多名友人打电话求救,无奈并没有任何人前往现场关心张男状况,员警依法对张男实施酒测时,他还疑似心虚,受测时多次敷衍吹气,导致检测未成功,明显不愿面对并想藉此拖延,员警最终以手动模式顺利完成检测,测得张男呼气酒测值高达1.05mg/l。
由于张男酒测值已经明显超过法定标准值,员警当场移置保管车辆,并依公共危险罪嫌将张男送办。经警方调查,张男在2014年也曾经有过酒后驾车的纪录遭罚,如今张男竟心存侥幸、不知悔改,仍然酒后驾车被警方逮捕。
高市警鼓山分局长蔡鸿文表示,新修正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将于3月31日起施行,酒驾或拒测再犯的期限由5年延长为10年,只要10年内第2次累犯,得公布其姓名、照片及违法事实,另外,年满18岁的同车乘客也将处6000元以上至1万5000元以下罚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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