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陈姓男子2020年10月间到新北市立图书馆中港分馆,见7岁女童小小(化名)独自一人在茶水间,便趁小小装水时靠近,站在后方以下体磨蹭小小臀部,小小见状当场被吓哭奔逃找妈妈,警方事后调阅监视器,循线查获陈男。新北地院近期依违反性骚扰防治法,判处拘役50日,得易科罚金5万元。
陈男当日下午见小小独自一人,一时起色心,便靠近小小,用下体磨蹭小小臀部,小小察觉后,立刻逃离茶水间寻求母亲帮助,警方接获报案后,沿路调阅监视器、陈男悠游卡租借U-BIKE的纪录,捕获陈男,陈男犯后也坦承犯行。
新北地院认为,陈男为逞一己私欲犯案,侵犯小小身体隐私,欠缺尊重他人对于身体自主权利的观念,使正处于身心成长阶段的小小心理受创,因此依违反儿童及少年福利与权益保障法规定加重其刑,判处拘役50日,得易科罚金5万元,全案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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