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县府为改善噪音车辆扰邻,去年推动移动式声音照相科技执法设备后,针对竹北市中华路往新丰乡的北上路段噪音车重点区域,设置全县首支固定式声音照相设备,24小时执法,期强化高噪音车辆取缔成效。
县长杨文科提醒民眾,声音照相科技执法稽查,是针对整辆车辆行驶分贝做侦查,民眾只要遵守「不超速、不改装、不不当操驾」三不原则,就不会有超标疑虑,希望驾驶人一起携手提升新竹县的居住品质。
环保局表示,依据「机动车辆噪音管制标准」规定,道路速限50公里以下路段,声音管制标准为86分贝,道路速限50到70公里路段为90分贝,若超过管制标准将依噪音管制法处1800元以上到3600元以下罚缓。
环保局去年起推动移动式声音照相科技执法设备,在13乡镇市36处噪音陈情热点,共拍摄2932辆分贝超标汽机车辆,共告发23辆违规车辆,对有产生噪音疑虞但无法直接告发对象,则寄发通知到检11辆次。
环保局评估36处移动式声音照相科技执法成效后,选定竹北市往新丰乡过凤山溪桥后的中华路北上路段,架设1套固定式声音照相科技执法设备,道路前已设立「前有声音照相,请降低音量行驶」告示牌,警示驾驶车辆应避免噪音扰邻。
环保局指出,固定式声音照相科技执法3月初上路,声音超过90分贝就会取缔,目前共拍到553辆分贝超标的汽机车,后续将会执行告发。
环保局指出,为求谨慎,违规案件判定会採人工判读,确保举证无其它干扰音源,避免发生争议,如有产生噪音疑虑的案件,将先寄发到检通知厘清噪音污染源。
发表意见
中时新闻网对留言系统使用者发布的文字、图片或檔案保有片面修改或移除的权利。当使用者使用本网站留言服务时,表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了解,且同意配合下述规定:
违反上述规定者,中时新闻网有权删除留言,或者直接封锁帐号!请使用者在发言前,务必先阅读留言板规则,谢谢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