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犯下国内多起重大掳人勒赎案的枪击要犯「恶龙」张锡铭,2007年遭判无期徒刑后在台南监狱服刑,从2017年2月起一连提14次假释均遭驳回,今年2月间,他因不服法务部不予许可假释处分,向台南地院提起行政诉讼,再次遭院方认原处分无违误而驳回。台南地院法官指出,根据张锡铭的犯行情节、纪录与再犯风险,仍认定不适合回归社会,因此再度驳回。
张锡铭为前十大枪击要犯与绑架集团首脑,2007年遭判无期徒刑后于台南监狱服刑,至今已服刑满15年,而张锡铭自2017年2月起提起14次假释却全数遭到驳回。
今年2月间张锡铭不满法务部不准许假释,向台南地院提起行政诉讼,主张自己在监表现良好,多次受表扬,且当时累进分数已进至假释级别一级之标准,但是原处分却未考量,显然违法,但要求遭到台南地院再次驳回,假释梦碎。
台南地院行政庭长林福来指出,本院认为假释审查需合併考量犯行情节、犯罪纪录与犯行的修復情形,但张锡铭犯下多起重大刑案,严重危害社会治安,且犯后并无与被害人和解赔偿纪录,再犯风险偏高,认定不适合回归社会,故驳回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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