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大甲区日前发生虐狗事件,59岁郑姓男子因不满家人被小黄狗吓到跌倒,他22日骑自行车到现场,拿起脚上鞋子朝狗一阵狂打还踹狗,来来回回长达2分钟之久,被栓住的小黄狗无法逃跑,只能缩在墙角被揍,网友一片挞伐疾呼肉搜虐狗男,有网友还细数狗被打了41下。警方获报后迅速破案,后续将检据相关事证依法移请农业局动保处裁罚。
大甲警分局表示,今日获报后立即成立专案小组全力查缉,调阅监视器影像,锁定对象并已通知到案说明,后续将检据相关事证依法移请农业局动保处裁罚。
台中市动保处长林儒良指出,男子故意伤害狗已违反动保法,可处新台币1万5千元以上7万5千元以下罚锾;若狗不幸死亡,可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併科新台币2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罚金。
大甲警分局呼吁,民眾应爱护动物及尊重动物生命,并提醒民眾「动物保护法」已针对虐待动物致死或重伤等行为提高罚锾及纳入刑罚,最高可处100万元罚锾或1年以下有期徒刑。民眾切勿因宣泄情绪或其他原因而任意伤害宠物或流浪动物,如发现虐待动物案件,可向各县(市)政府的动物保护主管机关或单位检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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