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岁公民权修宪案今(25日)在立法院三读通过,云林县长张丽善在脸书贴文表示,「我们都曾经18岁,也曾经生嫩,毫无所惧;当时年轻的我们,也与现在的年轻人一样,我们想为这块土地担负起更多责任的心情,没有任何不同。」
立法院会今表决通过18岁公民权修宪案,未来年满18岁中华民国国民依法有选举、罢免、创制、复决、参加公民投票之权,及被选举权,后续将交由公民复决。
张丽善贴文说,18岁公民权修宪案在朝野的共同支持下完成三读,代表相信年轻人是台湾共同的价值。相信年轻人就是相信台湾,一起创造更好的未来。
她说,「我们都曾经18岁,也曾经生嫩,毫无所惧;当时年轻的我们,也与现在的年轻人一样,我们想为这块土地担负起更多责任的心情,没有任何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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