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廷秀指出,将请市议会转请市府研议修正「台中市摊贩集中区设置管理自治条例」第六条,有关道路范围内,已存在且未经核准设置的摊贩集中区,申请设置期限的规定。(市议员陈廷秀服务处提供)
陈廷秀指出,将请市议会转请市府研议修正「台中市摊贩集中区设置管理自治条例」第六条,有关道路范围内,已存在且未经核准设置的摊贩集中区,申请设置期限的规定。(市议员陈廷秀服务处提供)

梧栖区草湳夜市于梧栖区建国南街路段已经营数10年之久,因不谙法令规定未办理摊贩集中区设置设置许可,致逾所订申请期限。民眾群起向市议员陈廷秀陈情,强调夜市摊商约有100摊,摊商转业维艰,如无法营业将影响各摊商家庭生计甚鉅,期望陈廷秀为民喉舌争取生存权。

陈廷秀指出,他将请市议会转请市府研议修正「台中市摊贩集中区设置管理自治条例」第六条,有关道路范围内,已存在且未经核准设置的摊贩集中区,申请设置期限的规定。

业者陈情说,梧栖区草湳夜市于梧栖区建国南街路段,不仅上百家业者赖以营生的地方,又因夜市邻近运动公园,周围交通顺畅、居民不多,经营夜市影响不大,恳请协助转请市府修正自治条例设置许可申请期限,将邀集摊商依规提出申请,以合法营业。

陈廷秀表示,摊商业者最困难的是取得排水、用电、配置、环境维护等,加上计画书难产。业者直说:「整个手续过于繁杂」这也是梧栖夜市经营都低调再低调的原因。

陈廷秀认为,依「台中市摊贩集中区设置管理自治条例」第六条规定,本自治条例施行前,道路范围内已存在且未经核准设置之摊贩集中区,得于本自治条例施行之次日起3年内,以45家以上之摊贩组成管理委员会筹备会,向经发局申请设置。

陈廷秀强调,梧栖在地民眾盼能有夜市可以逛,他听取民眾陈情后,将尽力协助取得营业许可,在还没有通过合法申请前;将协助关心进度,也盼摊贩业者落实环境维护、停车秩序、交通管理、食安卫生及消防公安等,让民眾安心逛夜市,创造地方民眾与业者双营,并带动地方夜市观光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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