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名14岁少女因身体不好,被母亲带往桃园某宫庙「清身体」,作法男子将少女带到2楼小房间,趁机摸少女胸部,及亲嘴巴,事后还要求少女「不要告诉妈妈,这是我们之间的小秘密」;法官依成年人故意对少年犯强制猥亵罪2罪,陈男应执行有期徒刑3年。
依据判决书记载,一名14岁少女因身体不好,被妈妈希望能藉由信仰力量让她身体变好,便于108年6月间带她到桃园某宫庙「清身体」转移气场,她被陈性男子单独带进2楼小房间,当时她只穿T-SHIRT和运动型内衣,陈男便掀起她的衣服及内衣,并揉捏她的胸部,亲吻她的嘴巴,并要她含住舌头,这些动作持续30分钟之久,「清身体」完毕后,她还被陈男告知「不要告诉妈妈,这是我们之间的小秘密」。
2周后,少女又被妈妈带去该宫庙「清身体」,陈男这次将她带到宫庙后方,便把她抱住,亲吻、摸胸部,还对她说「如果妳的年纪再大一点的话会想要娶妳」、「妳有没有梦到我」、「我们前世可能有关系」等语,她事后向学校老师揭发此事,校方赶紧报警。
陈男否认犯行辩称,他先用香对少女身体画圈圈,没有碰触,但有向少女妈妈表示没办法处理,少女妈妈又一直恳求帮忙,他才请神尊询问可否帮忙,并告知少女妈妈作法时会触碰少女生体,他得到母女两人同意,之后母女俩再来时,他有先询问少女意愿,获得答应后,才以手掌贴住少女前胸与后背,但没有摸胸部和亲嘴巴,也没有和少女说「不能告诉妈妈」。
桃园地院审理,陈男矢口否认犯行毫无悔意,犯后态度不佳,并利用他人欲寻求改善身体健康状况的心理,及对民俗信仰的信念,对少女强制猥亵;法官依成年人故意对少年犯强制猥亵罪,共2罪,各处有期徒刑1年8月,陈男应执行有期徒刑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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