议员涉诈领助理费案层出不穷,立法院内政委员会今天审查《地方民意代表费用支给及村里长事务补助费补助条例》部分条文修正草案,朝野立委分别提出松绑议员公费助理聘用限制、提高补助费用总额、为民服务费提高1倍等提案。不过,内政部书面报告指出,内政部前年召开座谈会,地方政府均表达财政困难,建议考量地方财政能力,审慎评估。

现行《地方民意代表费用支给及村里长事务补助费补助条例》规定,直辖市议员得聘用6至8名公费助理,每月补助费用总额不得超过24万,县市议员得聘用2至4人公费助理,每月补助费用总额不得超过8万。

朝野立委提案主张放宽议员公费助理聘用限制,提高公费助理每月补助费用总额最高至直辖市36万、县市16万,并每4年一次参考消费者物价指数调整,总共有24版本草案交付委员会审查。

陈宗彦于审查前报告表示,现行提案多半是扩大地方财政支出,像是地方民意代表为民服务费提高1倍,现行直辖市议员每人每月为民服务费2万元、县市议员9000元、乡镇市民代表3000元,若增加1倍,每年增加地方财政支出2亿2602万元,应该考量地方财政能力,审慎衡酌。

有关增订补助费用总额二分之一内得聘用部份时间工作助理,陈宗彦说,内政部曾在前年召集地方议会、地方政府、专家学者举行座谈会,增列部分工时助理相关规定尚无共识;至于提高议员补助费总额,地方政府均表示财政困难。

至于提高村里长事务补助费至5万元,陈宗彦表示,若提高每年增加地方财政支出4亿6566万元,有鑑于村里帐事务补助费由乡镇市区公所编列预算支应,是否调整、如何调整,应考量国内各项财经指标及地方财政情况后,审慎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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