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一名林姓男子在与同性密友交往期间,趁密友熟睡时替对方口交并偷拍裸照,后来两人交恶不再来往,林男竟将密友裸照放在自身LINE首页供大家欣赏,经密友提告后被起诉。审理期间,林男不仅认罪,并以100万元与密友和解,台北地院于是依乘机性交及散布窃录隐私罪,各判处他1年8月及3个月徒刑,得易科罚金,两罪各缓刑4年并付保护管束。
2017年12月31日晚间10时,林男因密友不愿与他联繫,于是用LINE传先前拍摄的口交及下体照片给对方,扬言「如果你还不跟我联络,把你的照片全部传给大姐跟你儿子看」、「我希望你能跟我联络,不要把事情闹大」、「照片我只有现在传给你看,我还没有传给别人,希望你好好冷静想一想」等,但密友依旧不回应。
林男于是在隔天将偷拍的密友裸照,设定在自己LINE首页,公开让人观看,密友截图搜证提告。由于林男在调解时,愿意赔偿对方100万元,法官认为他虽趁密友昏睡时乘机性交,但没有前科,也没有使用暴力,恶性并非重大,且与对方和解,努力弥补其过错,因此依法减刑并宣告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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