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年未调整的全国村里长事务补助费,立法院内政委员会今初审通过「地方民意代表费用支给及村里长事务补助费补助条例部分条文修正草案」,有望从现行每月4万5000元增加至5万元,全案将交由立法院会处理,若顺利三读通过,将从今年12月25日施行。至于议员公费助理费用、名额相关修正草案,仍维持现行条文,将择日再进行审查。

攸关公费助理费用、名额以及村里长事务补助费,朝野立委共提出24案修正草案,主张村里长事务补助费从每月4万5000元增加至5万元,立法院内政委员会今併案审查「地方民意代表费用支给及村里长事务补助费补助条例部分条文修正草案」。

内政部书面报告,村里长事务补助费提高至5万元,每年增加地方财政支出为4亿6566万元,内政部曾在2017年1月5日邀集地方政府研商村里长事务补助费是否调整,鑑于村里长事务补助费是由乡镇市区公所编列预算支应,是否调整、如何调整,应考量国内各项财经指标及地方财政情形后审慎为之。

不过,朝野立委皆认为,在物价上涨、基本工资也大幅成长、军公教调薪的背景下,村里长事务补助费已经超过20年没有调,而且近年因为疫情,村里长协助防疫辛劳,应该有所调整。

朝野在法案审查阶段达成共识,「地方民意代表费用支给及村里长事务补助费补助条例部分条文修正草案」第7条第2项事务补助费,由现行每月4万5000元增加至5万元,该案经立法院会三读通过后,将从12月25日施行,下一届村里长上任后就能适用。

但攸关议员公费助理费用、名额的相关修正草案条文,内政委员会今审查维持现行条文,会议主席、内政委员会召委郑天财裁示,将择日再进行审查。

#村里长事务补助费 #费用 #5万元 #调整 #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