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刚满20岁的廖姓男子,110年2月间,突然打电话给女同事,表示要教导她直播技巧,并看看他养的猫,邀女同事到家中,但双方聊天过程中,廖男兽性大发,突然将女方搂住后强吻,并将手伸入领口内揉胸,女方不断反抗后才收手,且遭留置到隔日早上才送女方回公司。女方事后怒告,台中地院考量廖男坦承犯行,且赔偿40万元,依强制猥亵罪判7月,缓刑2年,可上诉。
根据判决,廖男与A女为公司同事,110年2月5日凌晨,廖男打电话给A女,以教导她直播工作技巧、看猫为由,邀约女方到他的住处,两人原本在房间内聊天,未料廖男突然兽性大发,将A女强搂在胸前欲强行亲吻,但是遭到A女口头拒绝。
但是廖男仍不停手,又将手伸入A女衣服领口之内衣里,抚摸A女胸部,过程中A女不断挣扎,同时以手制止、抵抗,但是廖男仍继续猥亵,见女方持续反抗后才停手,并将A女留置在房间,天亮后将她载回公司让其离开。女方事后不甘受辱而提告。
法官认为,廖男先将女方强搂在其胸前,欲强行亲吻,又将手伸入衣服领口之内衣里,抚摸胸部,前揭数个猥亵举动系在同一时、地所为,应系为实现其同一强制猥亵犯罪目的,而在时空密接下接续为之,应评价为接续犯。
经审理后,法官认定,廖男与A女为同事关系,竟违反女方意愿进行强制猥亵,导致女方身心受创,但事后廖男已与女方以新臺币40万元调解成立,依强制猥亵罪判7月,缓刑2年,可上诉。
发表意见
中时新闻网对留言系统使用者发布的文字、图片或檔案保有片面修改或移除的权利。当使用者使用本网站留言服务时,表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了解,且同意配合下述规定:
违反上述规定者,中时新闻网有权删除留言,或者直接封锁帐号!请使用者在发言前,务必先阅读留言板规则,谢谢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