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门金寧乡盘山村公所旁路口今早发生2辆自小 客车相撞,导致其中1名驾驶肋骨受伤送医的事故,双方皆无酒驾情事,肇事原因由金城分局厘清中。
警方说明,今日上午7时30分许,蔡姓民眾驾驶自小客车沿着林堡路往环岛北路方向行驶,与由林姓女驾驶沿着堡山路往村公所方向行驶之自小客车,在盘山村公所旁的路口发生碰撞,双方车辆车头皆损坏,其中1辆车还卡在盘山村公所旁花台,轰隆一声巨响,让赶上班的民眾都吓了一大跳。
其中,林姓驾驶因受猛烈撞击,胸部肋骨骨折受伤,由消防队送医救护,双方酒测值都是零,肇事原因由金城分局厘清中。
金城分局表示,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令规范,有闪灯号志的路口,闪红灯就代表「支道」,闪黄灯则是「干道」,因此闪红灯得先礼让闪黄灯车辆;而无号志路口,地上或路边有「停」或「让」的标志或标志就是支道,须礼让干道车辆先行。
警方提醒行经无号志路口,除应遵守路口标志标线外,并应减速慢行,遵守速限行驶,多注意礼让,就能避免事故发生。
发表意见
中时新闻网对留言系统使用者发布的文字、图片或檔案保有片面修改或移除的权利。当使用者使用本网站留言服务时,表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了解,且同意配合下述规定:
违反上述规定者,中时新闻网有权删除留言,或者直接封锁帐号!请使用者在发言前,务必先阅读留言板规则,谢谢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