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姓女猫奴因2016年赴日求学,将2只幼猫「糖糖」、「KIKI」托付给林女、陈女饲养,并约定按时给付饲养费用,经过3年,陈姓猫奴返台后打算要要回糖糖、KIKI接续饲养,但林等2人表示,2幼猫已长大适应环境,不愿归还,愿将之前的饲养费将匯还,检察官认定林等2人帮忙他人处理事务,将他人的持有物占为己有,依侵占罪起诉2名爱猫人士。
2016年3月,母猫将刚出生的幼猫叼到林等2女经营的咸酥鸡店,林女则在脸书贴文「诚徵猫奴」,希望有爱猫的人饲养,陈姓猫奴留言,愿意饲养,但她要去日本求学,没有适合的环境,不过,愿意支付饲养费用,委由林、陈两女代为照顾,直到她返国,再接着饲养,双方同意并公证认养过程。
陈2019年6月返台,打算饲养从未看过的糖糖、KIKI,不料林等2人传讯称,考量幼猫健康,且已适应她们提供的环境,并询问陈女帐号,打算要匯还3万8000元给陈姓猫奴,拒绝归还猫咪。
起诉书指出,林等2人主观上认定糖糖、KIKI的主人是陈姓女猫奴,她们只是代为饲养,依陈姓猫奴提供的对话纪录,她都有关心幼猫生活的情形,并持续支付相关费用,证明她拥有所有权,而林等2人以不法所有的意思,将2只幼猫占为己有,涉犯侵占罪,并法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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