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透报导,中国商务部反倾销措施期终复审裁定,如果终止反倾销措施,原产于美国、欧盟和日本的进口未漂白纸袋纸对中国的倾销可能继续或再度发生,对中国未漂白纸袋纸产业造成的损害,可能继续或再度发生。

2016年4月9日,中国商务部公布2016年第8号公告,决定对原产于美国、欧盟和日本的进口未漂白纸袋纸徵收反倾销税,反倾销税税率分别为美国14.9%,欧盟23.5%至29%,日本20.5%,实施期限为自2016年4月10日起5年。

2021年1月29日,中国商务部公布2021年第3号公告。根据该公告,2020年12月31日后对欧盟新发起的贸易救济调查及复审案件,不再将英国作为欧盟成员国处理。

2021年年4月9日,应中国未漂白纸袋纸产业申请,中国商务部公布2021年第5号公告,决定自同年4月10日起,对原产于美国、欧盟和日本的进口未漂白纸袋纸所适用的反倾销措施,进行期终复审调查。

申请人未对原产于英国的进口未漂白纸袋纸适用的反倾销措施,提出期终复审申请。自2021年4月10日起,对原产于英国的进口未漂白纸袋纸适用的反倾销措施终止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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