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正妹9日爱车停在国道3号东山休息站被擦撞,肇事者未停车处理,好心路人留下肇事车辆车号纸条,让这名正妹很感动,上脸书社团发文感谢这位好心人。国道警10日上午表示,已找到肇事者,中午已前往白河分队制作事故资料。
国道警第8公路警察大队表示,国道3号东山服务区停车场9日10时10分发生肇事逃逸案,许姓自小客车进入服务区停车休息后,返回时发现车遭擦撞,肇事者未停车处理,经好心用路人留下纸条循线找到肇事逃逸者。
第8大队指派白河分队编号856巡逻车到场处理,并连繫该肇事车辆,该自小客货车68岁张姓男驾驶坦承不讳,10日中午前往白河分队制作事故资料,可见其车头右前方板金处也受损。
第8大队呼吁驾驶人,若发生交通事故,应依规定处置,否则将违反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62条处新台币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锾,逃逸者并吊扣其驾驶执照1个月至3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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