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2月蝶恋花游览车翻覆造成33死11伤惨剧,庄姓、卓姓男子向蝶恋花负责人周比苍表示,可为周氏父子挡家属、媒体,提供人身安全保护,事后向周氏父子索讨「保护费」10万元,扬言不给钱就不让周子离开,台北地院依恐吓取财罪判庄男徒刑10月、卓男徒刑8月。可上诉。

判决指出,2017年2月13日晚间,蝶恋花游览车在国道高速公路翻车,造成33死11伤事故,曾经营旅游业的庄男,透过友人向负责人周比苍表示可提供人力保护周氏父子人身安全,并协助隔离媒体、家属接近,获周氏父子同意,2017年2月17日,周氏父子在北市天成饭店举行记者会时,庄、卓男现身协助周氏父子到场及离席。

同年8月,士林地检署调查后认定事故主因是司机康育薰超速,但他已死亡,蝶恋花负责人周比苍父子涉犯业务过失致死罪嫌不足,将全案处分不起诉,庄男以商讨报酬为由,邀周子到万华区的茶馆碰面,周子一到场,就被3、4名男子围住,要求他付10万元酬劳,否则不准离开,周子吓得连忙致电父亲求助。

周比苍闻讯后,随即请林姓友人赶往现场,先给庄男5万元营救儿子,庄男并将其中3万元分给卓男。庄男翌日再到林男的工厂拿余款5万元。案经基隆市警察局报请北检侦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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