兆丰金控前董事长蔡友才、兆丰金前主秘王起梆被控设立鉴机公司,再违法放贷给客户,透过转投资鉴机获利2亿多元服务费,台北地方法院一审依偽造文书罪将蔡、王各判刑9月及3月,得易科罚金,台湾高等法院12讯问王,他做无罪答辩,并称戮力工作未让兆丰受损害。

检方指控,蔡、王2016年利用兆丰资源成立鉴机,并违法放贷给润泰集团,让润泰投资鉴机,违法获取2.25亿元服务费;美国纽约州金融服务署(DFS)金检报告认定兆丰银纽约分行有缺失,蔡友才没开董事会,却签署不实「Cover letter」应付美方,致兆丰被重罚57亿余元;蔡、王、黄并在裁罚确定前,陆续卖股避损。但北院仅认定,蔡、王偽造鉴机董事会议资料办理公司登记、蔡签署不实「Cover letter」,涉犯偽造文书罪。

高院今传讯王起梆,他说担任兆丰金控董事会主任秘书期间,戮力工作,未使兆丰受到损害,对于被起诉内线交易部分,王说他出售股票纯粹是考量出售持股不参加除息的成本比较低,并非知道重大讯息。庭末,法官谕知候核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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