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军花东防卫指挥部前少将参谋长韩豫平,被控挪用2880元加菜金,被依贪污罪判刑4年6月定谳,引起社会广泛讨论;花莲高分检检察官黄怡君表示,经访谈国防部主计等相关单位,确知花防部指挥官具有加菜金分配核定权,韩以加菜金支付餐费,刘全部知悉,主计也未受骗,仅核销过程有瑕疵,本案是「自己骗自己」,并无欺骗第3人,故提出提出再审声请送交花莲高分院裁定,让韩有机会洗刷清白。
花防部2015年在汉光演习表现优异,获颁加菜金2万元,时任少将参谋长的韩豫平与郭姓政战主任等人餐叙,韩用加菜金支付餐费5760元。因席间有3位军眷同桌,依规定不能使用加菜金,韩核销3人餐费2880元被控贪污罪,遭判刑4年6月确定。判决一出,各界譁然。
高分检就军方加菜金使用范围、层面等详加调查,确认有讨论空间,且对「加菜金的定义、行政命令为何?」等,参酌军方意见。
高分检花莲分署检察官黄怡君表示,经检察官施庆堂访谈国防部、陆军司令部、花防部主计单位取得新证据,并比对原判决调查卷宗,陆军司令部于104年5月间认花防部办理「汉光31号演习」着有功绩,7月间核发予花防部加菜金。花防部所领得加菜金系以「加菜金保管款列帐」,花防部指挥官具有加菜金分配之核定权,花防部主计单位就该加菜金应如何分配,未具有审核权。
黄怡君说,被告韩豫平以汉光31号演习的加菜金支付时任指挥官刘得金于104年7月间宴请相关同仁及政战主任的配偶及2名子女餐费,而要求本案加菜金分配的业务承办人于签请分配时,将指挥官办公室、参谋长办公室、政战主任办公室列入分配,且分配过程中所产生的争议,指挥官刘得金知悉,仍据以核定分配单位及额度,事实上「自己骗自己、然后自己批可决行」,花防部的主计单位并未受骗。
不过,黄怡君说,被告韩豫平知道加菜金不应该用于餐会军眷,因此在申报加菜金核销,原判决据以偽造文书论处。这部分无误。
本案引起社会热议,包括政治人物也都相继伸援,黄怡君强调,检方立场很明确,本于调查新证据,本于法律的确信,认定有再审空间,「没有任何与论压力跟政治压力」。高检署花莲分署向花莲高分院声请再审,基于人权的保障,在结果出炉前,花检将暂缓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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