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局表示,加费是看车,加在强制车险投保义务人,即车子借他人驾驶,出现四类危险行为肇事,隔年车主及其名下的车辆,强制车险都同步被加费。

金管会表示,为改善道路交通安全,交通部在2022年1月6日在行政院院会提出「道路交通安全精进作为」,并将强制汽车责任保险费率纳入重大违规加费制度纳为精进作为之一,经金管会与交通部研商,採以汽车族群纳入重大违规加费的对象,加费方式以前一年有重大违规纪录次数乘上2,700元,不设上限。

保险局副局长林志宪表示,这是依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43条第二项,汽车驾驶人四种危险行为,即一是在道路上蛇行,或以其他危险方式驾车;二是行车速度,超过规定之最高时速六十公里;三为任意以迫近、骤然变换车道或其他不当方式,迫使他车让道;四是非遇突发状况,在行驶途中任意骤然减速、煞车或于车道中暂停,且发生事故,除依道交条例会被罚锾6千到2.4万元、被吊销执照,驾驶的车辆隔年投保强制车险时,将被加费。

林志宪表示,肇事车再投保强制车险时就会被加费,同一车主名下若有多辆汽车,也都会被加费;若四类危险驾驶又酒驾,不止加2,700元,酒驾另加费3,600元。

金管会将公告「强制汽车责任保险费率表」修正草案,新增「强制汽车责任保险重大违规加费费率表」,将于近期办理预告二个月,预计第三季上路,上路后有四类危险行为肇事,再投保强制车险就要被加费,一次肇事是加2,700元,二次就是加费5,400元,不设上限。

#加费 #肇事 #重大违规 #四类 #危险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