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警察妻子因不满丈夫多次装设针孔摄影机,偷拍两位小姨子私密处,甚至身为警察人员,还涉及连续窃盗,让她在家人面前抬不起头,丈夫甚至在她拒绝下,强行与她发生性关系,让她觉得这段婚姻只有痛苦与打击,因此提出离婚诉讼,张员不否认带辩称自己生病,法官认为,张员妨害秘密的对象,竟是妻子的两位胞妹,让老婆难以自处,一审及二审都判决两人离婚。
根据判决书,妇人向法官控诉,丈夫身为警察,婚后未久,竟趁与她回娘家时,偷装针孔摄影机,偷拍她妹妹私密处,还被胞妹夫发现,使她遭受痛苦、焦虑、愤怒、惶恐等煎熬,事后老公向胞妹夫妻二人道歉求得谅解,她无奈之下选择隐忍求和,暂时按下了此一风波。
但隔没多久,丈夫又在106年11月间,对另一胞妹伸出魔掌,装针孔摄影机偷拍她私密处,让她内心又再度被撕裂,甚至闹上警局、法院,丈夫也遭受惩罚及调职处分,同时丈夫也向胞妹忏悔,最后获得撤回提告。
但妇人控诉丈夫劣性难改,心生歹念,还多次涉及窃盗遭判刑,因此让她心已死,但丈夫却强行逼迫她发生性关系,让她仅身觉婚姻只剩冷漠、厌恶、痛苦、折磨、打击,请求法院判准离婚。
但张员在一审都未出庭甚至答辩,台中地院因此判决离婚。未料张员却上诉,二审时,张员仍未出庭,仅书面答覆表示,妻子总管家里财产,但突然失踪离家,打电话、讯息均无回应,他连吃饭钱都没有,因此一审凭妻子单方面陈述就判决,严重损及他的权益。
但二审法官认定,张员身为警察,竟连续涉犯妨害秘密、窃盗等案件,尊重尽失,导致阿芳精神痛苦,且偷拍对象是自己小姨子,导致夫妻已失互信、互爱、互谅等婚姻基础,判决两人准予离婚,可再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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