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庄姓男子前年4月去台南新营一间超商购物,见一名女店员蹲着补货,竟伸出咸出手抓了对方屁股1下,惨被报警告上法院。台南地院审结,依违反性骚扰防治法,判庄男拘役40日,得易科罚金4万元。可上诉。

判决书指出,一名庄姓男子2021年4月某日晚间前往台南市新营区一间超商,庄男见女店员蹲在货架前补货,竟一时没忍住欲望,伸手拍打女店员的臀部1下,吓得对方立刻报警处理。

台南地院法官认为,臀部为女性私密的身体部位,无法任意被碰触,若未经本人同意即被乱摸,会使本人有嫌恶且遭受冒犯的感觉,且庄男有窃盗前科,却于出狱5年内再犯,为累犯须加重刑责。

法官认定,庄男只为逞私人欲望,便随意乱摸女店员的屁股,欠缺尊重女性性自主权的观念,使女店员身心受伤,考量其犯后态度尚可,审酌社经地位等一切情状,依犯性骚扰防治法第25条第1项之性骚扰罪,累犯,处拘役40日,得易科罚金4万。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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