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一名廖姓男子偷看女友小花(化名)的日记,认为小花让他戴绿帽,两人分手后,廖男扬言要在论坛批踢踢上公布日记内容。一审台中地院依强制未遂罪判其4月徒刑,案经上诉,台中高分院认为原判无违误,驳回上诉。

判决书指出,廖男与小花自2019年12月间发展成为男女朋友关系,而2020年间廖男趁着小花去上课,趁机偷看小花放在包包里的日记本,观看后自行认定小花与其他男性有染,以手机拍下日记内容后,两人为此闹到分手。

岂料,廖男分手后继续骚扰小花,传讯威胁要把日记内容投书至教育部,让小花的教职考试落榜,扬言将日记内容公开发布在论坛批踢踢上,还传送批踢踢文章的草稿,内文提及小花的职业、主修与日记内容,廖男更撂狠话「看是谁身败名裂」等语,让忍无可忍的小花愤而报警提告。

对此,廖男否认犯行,称自己无意恐吓,仅是觉得小花谎话连篇,不适合担任教师,才做出检举的行动;廖男的辩护律师亦指出,廖男曝光小花额外兼职的行为,是行使正当权力。

一审台中地院法官认为,廖男传送给小花的讯息中,仅是以日记内容出言威胁,只字未提及小花兼职之事,认定廖男说词仅是卸责,不採信,依强制未遂罪判4月徒刑。案经上诉,台中高分院重新勘验证据,认定原判决用刑无违误,维持原判,驳回上诉。可再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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