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品危害防制条例》对于「意图制造毒品、种植大麻」及「栽种数量少且供自己施用」行为均一律处5年以上徒刑,被大法官解释为不符罪责相当原则。立法院今三读通过《毒品危害防制条例》部分条文修正,做出区别刑度修法,自种大麻自用者,刑度调整为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100万以下罚金。
国内屡破获在家种植大麻的「自耕农」案件,然部分案件栽种量相当少,2019年台中一名钱姓男子在家自种大麻,但其仅栽种一株以及七颗大麻种子未使用,钱男辩称因脊椎受伤难以入眠才自种大麻帮助入睡,法官採信他说词,将他减刑为1年10月徒刑,缓刑5年,服劳役200小时。
大法官解释文指出,对于「意图制造毒品、种植大麻」及「栽种数量少、且供自己施用」行为均一律处5年以上徒刑,有不符罪责相当原则。
法务部为此提出修法,做出区别刑度,自种自用大麻情节轻微者,刑度调整为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100万以下罚金,未遂犯也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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