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为推动「金字塔型」诉讼制度,针对《民事诉讼法》提出修正草案,让第二审採严格限制的续审制,三审採严格法律审。对此,立法院今召开公听会,立委学者及民间司改基金会多忧心表示,上诉制度改革,应以坚实事实审为前提,若只单方面限制诉讼上诉门槛,这种改革是在制造冤错案件,牺牲司法程序发现真实与实践正义的目标,只为了追求效率。

为落实司改国是会议结论,完成「金字塔型诉讼制度」,司法院针对《民事诉讼法》提出修正草案,拟让二审採「事后审」或「严格限制的续审制」,第三审採行「严格法律审」,透过门槛的设置,以降低上诉案件量。修法草案出炉后,陆续引发侵害人民诉讼权的疑虑,为此,立法院司法法制委员会今召开公听会。

法务部次长蔡碧仲指出,改革如果不能得到百姓的信赖,美意会被打折扣。大家都同意案件审理要快,但也要准,司改国是会议确实有订出「严格法律审」的方向,但并没有说要採取核准上诉制,一旦採取严格许可制,当事人一旦未在第一审提出详尽证据,第二审基本上就不得提出新证据,导致二审无从审酌,这将影响当事人的诉讼权。

面对上诉门槛设置的衝击,民间司改基金会董事长林永颂表示,司法人事的金字塔是很困难的工程,目前三审要5个法官,二审要3个法官,一审原则上都是1个法官;一审法官若是资深有经验,判决品质好,金字塔当然没问题,但目前确是很多候补期间就在当法官,候补期太短,又缺乏经验传承,在缺乏坚强事实审的情况下,就说二审不能提出新证据,这合理吗?

林永颂强调,司改会不反对建立金字塔,但上诉制度的改革,必须以坚实事实审为前提,如果我们没有做好事实审,就只限制诉讼上诉门槛,这样的改革是在制造更多的冤错案,对司法官或许是改革,但对人民不叫改革。

立委邱显智表示,修法限制当事人上诉的权力,应该要建立在当事人于第一审就能积极提出攻击防御方法与证据,更重要的是让一审审判更扎实,再去思考金字塔;若不扎实,二审的门就先关起来,问题怎么解决?

「为什么要有一审、二审、三审,就是因为是人在判,不是神在判,但司法院好像都认为不会错判,也丝毫不在乎法官判错后人民要怎么救济。」邱显智说,採取严格的续审制,一定要确保第一审是坚实的事实审,否则就是牺牲司法程序发现真实与实践正义的目标,只为了追求效率。

对于如何解决问题,最高法院法官黄麟伦表示,其实金字塔由来已久,推动一、二十年为何仍达不到,最根本原因,在于终审法院诉讼没有金字塔化、收案没有合理化,人力就不可能达到金字塔化,导致只能不断从事实审调资深法官到最高法院,事实审资深法官因而空洞化,让事实审无法达到大家期待,造成恶性循环。

「要推动金字塔,诉讼程序的金字塔就不可避免,程序没有金字塔,司法金字塔就是假议题。」黄麟伦认为,外界应该监督司法院,假如最高法院收案合理化后,就要让最高法院有经验的法官到事实审去带领,才能达到金字塔诉讼制度所追求的「坚实事实审」。

台湾高等法院法官廖建瑜也说,诉讼程序没改变,组织就会动不了;尤其法院组织都是以案件数计算,当诉讼制度没改善,案件没有改变,组织就不会变动。因此,如果想要坚实事实审、充实第一审人力,诉讼制度就必须先改变,否则10年后还是一样。

国民党立委杨琼璎认为,大家都希望司法更有效率,所以司法院提出修法。问题是,一审要做为事实审的法院,事实认定就必须更加全面详尽;但要追求详实,就要耗时。在这样情况下,法官员额势必有需要提升,因此在修法的同时,若未同步检讨扩充一审人力,导致无法达到详实审判,那么修法就只是在影响民眾的上诉权利。

国民党立委陈以信建议,对于上诉门槛的设置,或许可以法益受损的大小,作为形式审查的理由;违法性的程度,可改採正面表列,违法性高的可上诉至第三审,在民眾可接受的基础上推动金字塔,才能维持改革的衡平。

面对质疑,司法院秘书长林辉煌表示,实际上最高法院法官非常关心个案的公平正义,很多案件,若不认同通常会废弃撤销发回。他表示,对于金字塔化后法官人数怎么调整,未来如果能修法通过,将在运作过程中逐年检讨,视案件量减少多少、工作量减少多少,逐步让人力慢慢回归到二审、再回到一审,而不是硬性的现在就说要达到多少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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