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宝董事长许胜雄自肥独子许介立认购金宝库藏股案,金管会证期局3月已公布裁罚,针对许介立认购库藏股的合理性、许介立同时兼任金宝公司董事、泰金宝策略长等情事,认定违法,因而对许胜雄开罚72万元。

而21日又有小股东提告总经理陈威昌违反证券交易法「特别背信罪」。金宝表示,有关该股东提及金管会就本公司库藏股的裁罚乙事,本公司业已依法定程序向金管会澄清在案。对于刻意以此事诬陷陈总经理及本公司者,本公司均将依法追究。

金宝强调,有关库藏股之配发,是依据公司107年3月30日董事会通过的买回股份转让员工办法而为之,该办法是在前总经理沈轼荣任内所订定,许介立先生为泰金宝电通员工亦经沈先生及相关主管签核在案。至于陈威昌总经理则系109年5月才到职担任本公司总经理,对于某股东以刑案控告陈威昌总经理,其用心令人费解,本公司将全力协助陈总经理捍卫其名誉,俾维本公司之正常营运及全体股东之权益。

小股东在21日委托何皓元律师按铃申告「金宝库藏股自肥案」,小股东主张「金宝库藏股自肥案」,已经被金管裁罚过72万元,从金管会的裁罚书出,可看出该案被主管机关确认有三个违反证交法的事实:一、许介立先生未于董事会说明与议案之利害关系及于讨论与表决时迴避。二、金宝公司转让库藏股给许先生,未经薪酬委员会依他个人表现、公司绩效及行业特性等事项,评估给予数额的合理性。三、许介立先生同时任于金宝公司的孙公司泰金宝电通公司担任策略长,惟金宝公司未就前开兼职情事提请董事会讨论后依公司法规定对股东会说明其行为之重要内容并取得许可。

除了上述三个部分有违反证券交易法的事实外,小股东主张:金宝公司总经理陈威昌明知上述违法之处,仍然意图为金宝电子董事长许胜雄之子-许介立不法利益而违背其经理人职务,私自命立许介立担任泰金宝电通公司策略长,此一虚设职位未实际职泰金宝电通公司、非金宝公司或其子公司员工,而无资格领取泰金电通公司任何薪资、奖金且不符合认购金宝公司库藏股资格之许介立,得以此不法方式领取金宝公司分配库藏股票6257张,并诈领金额不详之员工、分红及年终奖金,致金宝公司及泰金宝电通公司受有至少超过逾2,900万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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