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局说明,税额试算案件除有多元的缴税方式外,还有多种回復确认管道,包括一、 缴税案件:依通知书所载「应自行缴纳税额」,以行动支付、信用卡、委托取款、自动柜员机(ATM)、晶片金融卡、活期(储蓄)存款帐户、电子支付帐户转帐,或至各代收税款金融机构以现金或票据缴纳,缴纳税额在新臺币3万元以下者,可至便利商店缴纳。
二、 退税及不缴不退案件:利用线上登录、书面或电话语音[退税案件限沿用前一年度结算申报缴(退)税成功之纳税义务人本人存款帐号办理转帐退税者]等方式确认。
民眾如果想知道是否适用税额试算服务,自今年4月25日起至财政部电子申报缴税服务网站(https://tax.nat.gov.tw)线上查询或拨打国税局免费服务电话0800-000-321洽询。该局提醒,如果不同意试算内容,例如想增加扶养亲属或改採列举扣除额等,可多加利用手机报税或网路报税完成结算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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