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岁余男为首的暴力犯罪集团于今年1月30日凌晨强押29岁黄姓男子上车,警方获报后展开围捕,在同日凌晨在旗山区一家超商前成功解救黄男。警方之后以车追人,于4月23日拘提余男等5人到案,讯后移送桥头地检署侦办。
左营警方表示,余男与黄男因为债务问题,由另4人蒙面,于1月30日凌晨1时许到左营区以电击器威吓黄男,并用辣椒水喷洒黄男的眼睛,强押黄男上车,将车开往旗山方向。余男等人还对黄男蒙眼,让他不清楚行车方向。
警方研判,双方在车上应该有达到部分共识,所以余男等人后来将黄男放在旗山区一家超商前,还通知黄男的朋友前往接人,黄男的朋友获知后报警。警方调查,黄男与余男是朋友关系,押人的警告意味浓厚。
由于黄男提供的线索有限,导致警方得重新调查与搜证。警方先在阿莲山区找到犯案用的车辆,以车追人,在左营余嫌家中找到新台币28万元、电击器1支、弹簧刀3支等证物。余男说,这笔钱与此案无关,是他工作所得,放在家里备用。
警方询后,依妨害自由、恐吓取财、伤害等罪嫌移送桥头地检署,建请检察官声押。检察官讯后对余男、甘男、黄男各以两万元交保,另一名黄嫌以1万元交保,胡嫌请回。
押人左营旗山债务纠纷桥头地检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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