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姓男子27日中午12时18分,驾驶大货车载运玻璃颗粒原料,行经台13线苗栗三义路段时,疑似后车斗装载碎玻璃的容器破裂,导致车上玻璃颗粒沿途四处散落,苗栗警察分局紧急通知公路总局第二养护工程处苗栗工务段,派扫街车前往清扫,在员警协助指挥交通及扫街车连夜清除下,当天晚间23时许,才顺利将路面碎玻璃全部清除完毕。
当天晚上就有民眾在脸书社群网站发文称,「三义乡中正路与水美街口,沿途都是碎玻璃是怎么回事」。苗栗警察分局员警在网站上看见这则贴文,立即指派三义分驻所所长林芫兴到现场查看。
三义分驻所长林芫兴接获通报后,在三义乡中正路与水美街口由南往北方向来回巡视,发现沿途都是碎玻璃,深怕碎玻璃影响交通安全,请苗栗工务段人员前往清扫,所幸没酿成意外。
苗栗警分局副分局长张中表示,调阅监视器后循线找到陈姓货车驾驶,按照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30条1项7款规定,可处3千以上1万8千元以下罚锾,事后也依法向陈男开出罚单。
苗栗警分局提醒驾驶人,车辆装载货物,行车前应检查车辆并将装载货物依规定严密覆盖、捆扎牢固,以共同维护道路行车安全,万一影响交通造成车祸伤亡,还会担负刑法公共危险罪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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