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工职业灾害保险及保护法将在5月1日上路,工伤协会认为,虽然扩大纳保对象,但低保费的背后,真的能承担起官方宣称的职灾预防、重建任务?且灾保法中对于工安累犯企业的惩罚付之阙如,工伤协会呼吁应规划「重大灾害企业与主管机关惩罚」立法。
工伤协会表示,台湾缺乏惩罚性偿,使职灾赔偿仍停留在回补损害的概念,导致时至今日,拔掉安全装置而断工人手脚、为了赶工而辗压作业安全的职灾事件,一再重演。
工伤协会在今年428工殇日要提出「重大灾害企业与主管机关惩罚」,将针对忽视劳工健康安全规范,导致职业灾害的企业,立法明定惩罚性赔偿,情节重大且有故意之嫌,应以企业营业额比率为赔偿计算标准;而忽视劳工健康安全规范,导致职灾的负责人,应课以刑事责任;行政机关首长如因怠忽职权,也应课以赔偿责任、灾害事故调查,应有受害者与工会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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