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8月23日清晨5时许,屏东市65岁陈姓男子与昔日便有嫌隙的同住大楼45岁沈姓男子发生口角,陈男先以铁槌猛敲对方头部,接着再拿起一旁空心砖接续重击,使得沈男脸部凹陷、面目全非,送医不治,屏东地院29日审结,一审依杀人罪判处陈男14年6月徒刑。可上诉。

据了解,陈嫌与沈男平时从事建筑零工,且是屏东市自由路同栋大楼的分租户,沈男住4楼、陈男住3楼,2人长期因为生活习惯不同、口角不断,举凡物品摆放位置、走动时发出的声响,一直以来就互看不顺眼。

案发当时,沈男趁陈男在租屋处一楼洗衣服时,先持辣椒水及甩棍朝对方袭击,陈遭袭后眼睛不适,随手拿起一旁铁鎚回击沈男脸部及后脑杓,当他倒地不起时,又以双手抱起地上空心砖,由上往下接续重击,导致沈颅顏部钝伤、颅骨骨折、脑挫伤等。

邻居见状赶紧报警,警方到达现场,陈男自知闯下大祸,就静静的看着救护车将伤者送走,但沈男抢救后仍宣告不治。

屏院法官审酌,陈男手段残忍,且造成被害人亲属难以平復丧亲至痛,亦对社会造成相当影响及震撼;且侦讯时否认有杀人犯意,直到审理时才坦承犯行,但尚未与被害家属和解,审结后一审判刑14年6月,褫夺公权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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