享誉全球的美食圣经「米其林指南」推荐料理,近年风行台湾,北市大安区却有一间主打预约制无菜单高级粤菜料理的「锅气粤菜」,主动拒绝米其林秘密客评审上门消费并接受评鑑,为此专程打民事诉讼要求米其林不得如此。但台北地院认为,米其林秘密客上门消费仅是普通消费契约,发表评鑑内容属言论自由,更何况米其林尚未对锅气派员评鑑,提告言之过早,判决锅气败诉。
锅气认为,米其林评鑑标准不明确,过程不透明,秘密客评审来歷不明,因此在2020年9月16日、28日两度以电子邮件书面明确告知米其林,拒绝接受评鑑。锅气另主张,米其林秘密客上门光顾时隐匿身分,让店家无从辨识,以及表达拒绝消费或接受评鑑,已侵害锅气缔约自由的人格权。
法官认为,米其林放诸全球,都是以秘密客方式对餐厅进行消费、评论和推荐,将结果发布在米其林指南,属言论自由范畴。再者,消费者与店家双方就标的物及价金互相同意时,买卖契约即成立,消费者身分并不会影响契约成立。且米其林至今未曾派员前往评鑑锅气,锅气却主动提告要求禁止,是就尚未发生之事提告,更属无稽,因此判决锅气败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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