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婆不见了!」高雄一名蔡姓男子今年2月3日拨打110专线报案,请警察帮忙找老婆,经员警出动,却发现无失联情况,后续男子接连再打2通电话恶作剧,遭到警方移送。桥头地院简易庭审后,依违反社会秩序维护法,裁罚其2000元。可抗告。
裁判书指出,高雄一名蔡姓男子于2月3日上午11时许打110报案,向警方说「老婆不见了」,而警方派员到蔡男家中,却发现并无配偶失联的情况,当场告诫其切勿再随意拨打报案专线。
岂料,蔡男于同日晚间8时、9时许又各打1通报案电话,同样向警方声称「老婆不见」,警方依规定出动,仍旧未见其配偶失联,怒将蔡男依违反社会秩序维护法,移请法院裁处。
桥头地院简易庭指出,蔡男无故拨打警察机关报案专线,经劝阻仍不听,已违反社会秩序维护法第85条第4款,审酌其教育程度与行为动机等一切情状,处罚锾2000元。可抗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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