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姓男子的刘姓妻子过去任职某公司人资管理师期间,与蔡姓男同事发生婚外情,刘女与蔡分手后,与丈夫怀恨在心,使用刘女公司配发的帐密,取得公司员工个资,再制作蔡男盗卖公司员工个资的检举信,密集寄送给刘女老东家及主管,检举蔡盗卖个资,但警方从检举信中採集到林男指纹,查出林、刘涉案。台北地检署依泄漏秘密、妨害电脑使用罪起诉林、刘2人。
检方调查,已婚的刘女与蔡姓男同事均曾任职北市大安区某大型公司,2人一度交往,丈夫林男知悉后,刘女与蔡姓小王分手,但林、刘却因此心生不满。
林、刘2人利用刘女当时担任公司人资管理师,拥有查询公司员工包括婚姻状况、住居所、电话号码等个资权限,于去年5、6月间以刘女公司配发的帐密,登入公司人资部门电脑公用槽后,取得公司员工个资。
之后,林、刘将窃取的公司员工资料,制作标题为「XX公司员工蔡XX盗卖公司员工资料」检举信,指「XX公司!你敢坑我的钱?我就让你在这行混不下去!各位主管:下面四页是蔡XX盗卖员工资料的证明!而且他干这事不只一次了!你们自己看着办!」。
检举信内容为该公司员工资料、蔡男与他人交易资料的讯息纪录、影像檔案,林、刘2人于去年8、9月间密集将检举信寄送给该公司及公司主管,公司报警提告。
警方指集检举信上的指纹送刑事局鑑定,发现与林男指纹相符,警方调查后将林男、刘女移送北检侦办。北检依妨害电脑使用等罪起诉林、刘2人。
此外,蔡男也一度对前女友刘女及丈夫林男提告加重诽谤、恐吓罪,但事后蔡2度在警询时表示放弃对刘、林提告,检方认为蔡有撤告意思,加上该检举信是寄给公司,不是寄给蔡本人,认为林、刘不构成加重诽谤、恐吓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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