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年26岁大陆男子刘越腾于2019年10月11日上午在香港嘉顿山区,企图以水果刀寻死不成,改持刀随机追杀4名晨间运动妇人,虽未致死,但颈背、心理都受到重大创伤。刘越腾犯案后回大陆向公安自首盼求处死刑未果,又返香港落网,香港高等法院4日审理时,被告坦承涉及4项企图谋杀罪,法官裁定先为他做精神科鑑定,将案押后至6月6日,届时听取求情及判刑。

香港东网报导,案情透露,被告直言当日想将4人置诸死地,目的是为了获判死刑。但由于香港没有死刑制度,因此他犯案后,便返回大陆自首。岂料公安说他是在香港犯案,大陆没有管辖权,不能受理。他只好返回香港,在边境落网。

被告刘越腾称,当年是到香港留学,他在大陆长大,事发时住在嘉顿山旁边的美荷楼青年旅舍。他被控于2019年10月11日,在近石硖尾配水库(嘉顿山)山边涉嫌谋杀吴、刘、张及林姓(50至57岁)女子。

案情显示,当日早上约9时许,来自大陆的被害人吴、刘及张相约到事发地点晨间运动,林妇也在该处做运动,期间林女留意到被告一直站在附近。

约1小时后,被告突然取出20公分水果刀刺向林的背及颈,令她血流如注。其余3人目击事件慌忙逃跑,被告从后追上,用水果刀先后向她们袭击。4名被害人分别颈、背、心口、腹部受伤,其中张女须入住深切治疗部,原有焦虑症的林,事后更患创伤后遗症,需要作后续治疗。

被告在犯案后离开香港,至在同月13日下午,又经深圳湾管制站再入境时,被港警拘捕。

被告在警询时表示,他在2019年10月1日持双程证赴港,在超市购买涉案水果刀打算轻生,结果下不了手。后来改变主意,决定袭击他人换取死刑,却发现原来杀人较轻生更困难。

被告续指,事发前,他曾多次到访嘉顿山想伤人,惟始终未鼓起勇气,直至当天他观察良久,认为是机会,便伺机向4名素未谋面的事主下手。事后他想过,留在现场等警察,但终究因害怕而搭乘计程车逃回大陆,但一会儿没带证件,一会儿发现双程证过期、后来是边境港警提醒可以用护照通关,才顺利入境。

回大陆后,他先理了髮再向大陆公安自首,没想到获告知因他是在香港犯案,公安不能拘捕他。他于是再返回香港,那时港警已查到他涉嫌重大,发布通缉,一入关便在边境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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