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邦金控董事会今(5日)通过,因应日盛金控依公司章程拟分配110年度盈余,拟进行合併日盛金控对价的调整,合併对价将依权息调整至日盛金控每股普通股现金新台币11.71元,以期维持公平一致、对待日盛金控所有股东的原则。

富邦金控已于去年3月30日完成公开收购日盛金控,并于去年9月16日董事会决议及11月5日股东会通过吸收合併日盛金控案,拟以日盛金控每股普通股现金新台币13元(含权息),调整权息后之合併对价为每股普通股现金新台币12.41元(109年除权息后)。

富邦金控并与日盛金控共同向主管机关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递送合併申请,目前本合併案尚待主管机关核准中。截至今年3月31日,富邦金控持有日盛金控58.73%股权。

由于日盛金控依公司章程拟分配110年度盈余,为维持公平一致对待日盛金控所有股东的原则,富邦金控今日董事会通过,将与日盛金控签订合併契约增补协议书,增订合併对价将由日盛金控每股普通股现金新台币12.41元(109年除权息后),依权息调整至每股普通股现金新台币11.71元(110年除权息后),并增订合併对价之调整条款;本案调整后合併对价亦经独立专家出具合併换发现金之评价合理性意见书;后续富邦金控并将提请6月17日股东常会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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