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会表示,凯基银继光分行吴姓行员于2014年12月至2019年5月间,违规与客户行内外帐户间有资金往来情况,且在2020年11月持客户存折、盖妥印鑑的交易单据,与假扮客户的友人偕同临柜匯款,存匯柜员在执行交易时未落实确认客户身分。
其次,凯基银北门分行张姓行员于2020年4月至2021年1月间,私自代客户临柜办理交易,挪用客户款项约119万元。金管会调查后认为,上述2事件显示凯基银有未完善建立及未确实执行内控制度状况。
银行局主秘侯立洋指出,凯基银未完善建立客户与行员个资相同时的控管机制,使客户对帐单地址被变更为行员或亲属的户籍地或居住地,难以发挥对帐单防弊功能。同时,亦未确实执行临柜交易控管及身分确认机制、落实督导员工遵守行为守则。
侯立洋表示,凯基银行先前曾发生员工挪用客户款项案件,但该案为内部自行发现,因此当时仅处以纠正。此次2案显示凯基银行内控确有疏失,因此依违反银行法规定裁罚600万元,并提出5项监理要求。
金管会要求凯基银行检讨所涉总行通路督导主管责任,建立客户资产大量流出监控机制、落实客户关怀措施,参照理专十诫2.0建立相关态样监控。同时,要求对客户加强宣导,避免与行员间私下资金往来,并应定期检视对帐单,并依公会规定报送此案违法失职人员。
发表意见
中时新闻网对留言系统使用者发布的文字、图片或檔案保有片面修改或移除的权利。当使用者使用本网站留言服务时,表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了解,且同意配合下述规定:
违反上述规定者,中时新闻网有权删除留言,或者直接封锁帐号!请使用者在发言前,务必先阅读留言板规则,谢谢配合。